扩大银行保险领域制度型开放

11

金融领域将迎来新一轮开放的政策红利。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第四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金融领域将继续扩大制度型开放。据透露,目前银保监会已修订完成《外国银行分行综合监管评级办法》,下一步,通过完善政策,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参加国债期货等业务试点。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开放蹄疾步稳,开放水平持续提升。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两部行政法规修订,完成11个部门规章修订和制定,出台6个规范性文件。尤其是2018年以来,我国先后推出50多项金融开放政策,有120多家外资银行保险机构获批,展业类型从传统的银行保险拓展到外资理财、保险控股、养老保险、保险资产管理等领域。我国大幅放宽了市场准入,基本实现了中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一致,拓宽了重要金融领域的中外合作。

相关金融开放举措取得显著成效。随着一系列开放措施的实施和落地,在华外资银行资产增长了近30%,外资保险公司资产增长了约120%。目前,外资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跨境人民币结算等领域处于较为领先的位置。从2021年度统计数据来看,代理境外机构债券托管量、跨境人民币结算量排名前10的银行半数都是外资银行。

当前,继续扩大银行保险领域的制度型开放有着积极意义。首先,外资机构的先进经验有助于继续补上我国金融服务的短板。通过金融领域的开放,外资保险公司带来了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领域国际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填补了国内保险业在技术和产品上的部分空白。此外,很多外资机构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为我国特色化战略落地提供了多元化选择。继续扩大金融领域的开放,有助于继续发挥外资机构的专业优势,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综合服务能力。

其次,扩大银行保险领域的制度型开放也是推动营商环境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当今世界,没有任何一个经济体可以与世隔绝“独善其身”。我国创设的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连通了境内外市场,提升了投资便利性,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主渠道。继续扩大制度型开放,有助于我国适应更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提升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的水平。

金融开放要以安全为前提。在扩大制度型开放的同时,监管制度需要及时跟上。要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升微观审慎监管水平,优化监管手段方式,不断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要进一步推动我国监管规则和国际接轨,打造更加安全高效的银行保险监管制度体系,筑牢金融安全网,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为制度型开放保驾护航。

陆 敏 【编辑:房家梁】

香港警务处为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举办跨部门桌上演练

预售红火 2023年春节档电影获高期待

从山区小镇到时尚之心:探究浙江埭溪“守变之道”

“秋天的奶茶”这个梗不知道也无妨

三部门:支持推动在南沙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及游轮免签政策

安徽开展食品安全“雷霆”等行动 查处违法食品案件3.04万件

贵州独山:千亩芥菜迎丰收

“直播带货”成中国农村女性“新农潮”

演绎“大唐贡茶”前世今生:续写千年茶文化全新篇章

累计处理交易34.8亿笔 数字人民币将进入存款货币时代

天津东疆综保区“双11”整体单量预计同比增近340%

国内油价调价窗口5日开启 92号汽油或重回“7元时代”

加拿大联邦公共服务部门雇员罢工持续 开始阻碍交通

科创板继续引领资本市场改革新阶段

柳州螺蛳粉首次“飘香”阿联酋 上半年出口货值同比增179.9%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蓝色未来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