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11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主产区要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要保持应有的自给率。

《意见》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稳定非主产区粮食种植面积,产销平衡区要着力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口粮田,保证粮食基本自给;主销区要明确粮食种植面积底线,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意见》要求,要强化激励约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对存量问题摸清情况,分类稳妥处置。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着力保护和调动地方各级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国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编辑:郭梦媛】

近四成大学生对个人时间管理不满意 得先学会戒手机

文化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北京打出“组合拳”止损

南海开渔 广东渔民渔获满仓抢“鲜”上岸

《日本文论》新书发布 专家建言推进日本战后史研究

中央巡视组进驻贵州 受理信访时间截至9月下旬

打造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互利共赢的典范(和音)

日本宣布将拨款约3700万美元援乌 俄称新型坦克已在扎波罗热方向参战

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11人已被公安采取措施

江苏沭阳: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

中国“晋视听”节目推介会在莫斯科举行

关于茶的那些奇特“别称”你知道多少?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翠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沪指创半年新高涨1.51% 煤炭等周期股卷土重来

面包厂、乳品厂……全美多地食品加工厂现聚集性病例

守护母婴免疫力,菲仕兰母婴健康社区科普行动全国落地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蓝色未来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